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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报道:劳动者风采|王桥银:育“团结”之花 收“团结”之果

彩云红河谷   2023-05-09 12:36:01


(资料图)

每一个时代都有这样一群人,他们用自己的初心和使命,在平凡中创造奇迹;他们用自己的坚守和执着,在劳动中创造光荣。今天,带大家走近“州级先进工作者”红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王桥银,一起了解他育“团结”之花  收“团结”之果的故事。

在红河这片古老的热土上,世居这里的哈尼、彝、傣、瑶、汉五个民族已经形成了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”的格局,体现出了谁也离不开谁的“红河特点”。而在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,同样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民族团结进步践行者。

王桥银,红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。2019年2月,从事民族工作以来,他牢记职责,在全县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绵绵用力,久久为功。

学以致思,永存一颗“初心”

王桥银自2019年2月从事民族工作以来,结合工作实践与思考撰写了《“三个工作法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》《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》等的理论文章,在《红河》《民族时报》等报刊杂志上发表,在全州、全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起到了一定的借鉴、参考作用。组织编撰《民族团结进步红河样本》《同心共铸》、红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丛书等书籍8000本。

“工作中以‘先学一步 先干一步’来警醒自己,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中,始终围绕‘点’‘带’‘圈’‘盟’的创建思路,以点串线、以线连片、以片扩面,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。”王桥银说。

勤政尽责,永葆一颗“全心”

通过他与红河县各族儿女同心协力,换来了累累硕果。2022年,红河县已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,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;创州级示范单位101个、示范家庭450户,省级示范单位26个。打造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5个,省级10个。签订《红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公约》赓续了爱国公约精神。红河县民宗局连续4年被省级表彰为信息宣传先进集体,2021年创下了云南省县级信息直报点第一名;连续4年全州县级信息采用率第一。王桥银,连续3年获云南省民族宗教系统宣传先进个人,连续3年在全州年度调研报告评奖中获得一等奖;获得红河县“学习创新”标兵、红河州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”“书香家庭”称号等荣誉称号。

他表示: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继续坚持“三法三化”工作法,用实干展现担当,推进红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形有感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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